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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黃金時代

藝術運動

荷蘭黃金時代繪畫指的是17世紀荷蘭黃金時代時的繪畫, 當時八十年戰爭中成立的荷蘭共和國成為了世界上最富庶的國家之一,尤其是在歐洲,它在商業、科學和藝術領域都居於領導地位。


荷蘭黃金時代繪畫屬於範圍更廣的巴洛克繪畫,但不像附近的佛蘭德人的作品,荷蘭黃金時代繪畫缺乏一種其他巴洛克畫作應有的宏大和理想化特征。相反,它更貼近於早期尼德蘭畫派所有的現實主義風格。


這一時代畫作的典型特征之一是各種風俗畫的出現,不同的藝術家可能所專精的類型都不同。1620年代開始荷蘭黃金時代繪畫開始大幅發展,直到1672的災難年才漸漸衰落。


與更早的歐洲繪畫時期相比,由於加爾文宗禁止宗教肖像的緣故,荷蘭黃金時代的宗教主題畫作並不多。就算是聖經主題作品可以用來做私人收藏,但也很少有畫家專注于這一領域。除此以外,荷蘭黃金時代繪畫幾乎涵蓋了所有的繪畫類別,從風景到花鳥、從人物到靜物無一不有。 荷蘭黃金時代的畫家對後來這些繪畫類別的發展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按照所謂的“藝術等級”,歷史畫的級別最高,因此許多畫家趨之若鶩。然而實際上歷史畫的市場並不大,即使是倫勃朗這樣的名家也發覺歷史畫難以脫手。於是大批的畫家又轉向了其他的領域,如次等的肖像畫、風俗畫、風景畫和靜物畫以便謀生。


當時的荷蘭繪畫都比較小幅,一般只有繪製群像的時候才有大幅作品出現。壁畫這時已經不流行了,大部分的作品都是繪製在木板上,然後裝裱起來掛在墻上。此外版畫也較為流行,而瓷器、銀器上的繪畫亦有一定的受眾。


當代的荷蘭繪畫數量極多,據估計在1640年之後的20年內荷蘭畫家繪製了大約130萬幅作品。 因為數量太多,其價格也就直線下降,只有那些名家的作品才能賣出不錯的價錢。而迅速變换的時尚概念,使得揚·弗美爾弗蘭斯·哈爾斯倫勃朗這些被後世尊為大師的畫家都曾一度難以為生。許多畫家不得不兼職做其他工作,甚至最終放棄繪畫者也大有人在。而災難年之後,整個藝術市場經歷了大蕭條,之後也再沒能回到從前的高度。


與興起的藝術市場相應,荷蘭也出現了大量的藝術商。弗美爾和其父、揚·凡·哥亞和威廉·卡爾夫等畫家也兼職畫商。經營倫勃朗作品的畫商漢德瑞克·凡·伍倫伯格和其子赫里特是其中的巨頭。他們經手最多的非委託作品要屬風景畫,根據當代畫家薩繆爾·凡·霍赫斯特拉滕所述,風景畫家是“藝術大軍里的寻常步卒”。


當時畫家雖然並不像前辈那样關心藝術理論, 但水平并不差,他們基本上是遵循中世紀的培訓系統從學徒做起,不斷磨練直到擁有自己的畫室。當時的畫室規模與意大利和佛蘭德相較規模較小,一般一個畫室只有一到兩名學徒,實際上這部分是由於畫家協會的限制。共和國早年的動蕩使得許多南方畫家流離失所,他們逃難到北方之後就開始建立藝術家行會或協會來維護自己的利益,它們統稱聖路加協會。 萊頓當局在1648年以前一直抵制畫家協會。


然而協會這一控制著畫家培訓和畫作銷售的古老的體制逐漸為人們所摒棄,只關心畫家培訓的學園佔據了主導地位。海牙的藝術家就在1656年組成了學園式的組織“Confrerie Pictura” 。在這一時代,除去肖像畫外,很少有荷蘭畫作是委託專門創作的。這在後世成為了整個歐洲藝術界的普遍現象。 藝術家之間也通過通婚來保持聯繫,許多畫家的妻子都是他們老師或其他藝術家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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